在我所佩服的吹牛家中,首推德国的米豪森。他是一位男爵,生于1702年,在俄国军队服役时,曾和土耳其人打过仗。吹牛应该算是一项事业。人类产生了语言,特别是将语言运用于社会交往之后,吹牛就很难避免了。用令人吃惊的描述把自己的能力与经历渲染到离奇、怪诞甚至于悲壮的程度,叫做“吹”。而所吹之事远离实际情形,便是“牛”了。吹牛令人厌恶。因为吹牛本身是对别人常识或智力的一种怀疑。吹牛者过于尊重自己之时,就轻慢别人。但把牛吹得令人欣喜的人,就可以尊之为家。米豪森正在此列。
下面是米豪森的几次吹牛----他去打猎,在森林中发现一只毛皮绚丽的狐狸。用枪打可惜,老米退下子弹,将缝衣针按入枪膛,只以枪就把该狐狸的长尾钉在树上。他从容下马,取鞭子抽狐狸。狐狸无计脱身又忍受不了疼痛,竟从皮囊里飞跑而出。“就这样,我得到了一张完整的狐狸皮筒子。”他自负地说。猎人们听到此招,无疑都要惭愧。
另一次,他和土耳其人作战时,连人带马陷入泥塘,而且越陷越深。老米在绝望之中,生出智谋。他用腿夹紧马肚子,然后扯住自己头发,一使劲,连人带马拔出泥塘。这是名副其实的“自拔”。鲁迅先生说过有人拽着自己的头发企图离开地球,也许典出于此吧。
还有一次,他被恶狼所迫,面对血盆大口,毅然将手伸进狼嘴。楸其肚肠一甩:像甩面口袋一样,使狼翻了一个个儿。狼的外皮变成了狼的内瓤儿,就没办法咬人了。关于狼,米豪森还吹过一牛。说他驾着马车正驰骋,一只狼趁他不注意吞下了猿马的后半身。观者惊异于马腿奔于前,浪腿疾驰于后的奇观。当然米先生有办法应付这种局面,他用鞭子抽狼,狼吞掉猿马之后就成了驾车的猿马,让全城的人都开了眼界。
再一次,米先生偶遇疯狗。逃窜时扔掉身上大衣,疯狗咬住大衣不放。第二天,放在衣橱的大衣疯了,把屋里弄得乱七八糟。老米拔枪连射之后,大衣仆地不起。
老米在森林里见到一头世上最美丽的梅花鹿,举枪便射,奈何无弹。他把吃剩的樱桃核压入射击,然而鹿已逃遁。第二年,米男爵发现一只头上长出一棵樱桃树的鹿,正在悠闲地吃草,而树上的樱桃鲜红充盈。原来樱桃核射入其头,已开花结果。老米射杀此鹿,点起篝火,一边啖烤肉哦,一边吃樱桃。“这种美味是你们永远也享受不到的”老米对听他吹牛的人说。如此等等,还有很多。
如果不从创作上考察,吹牛是什么状态呢?吹牛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尊严的一种精神历险。吹牛者多数精神健全,他们当然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但吹起来就大义凛然了,豁出去了!
米希豪森男爵的吹牛不幸(或曰幸运地)冲破了想象力的界限,由吹牛而进入艺术之境。大家都不介意其真,而审视其美。因为是艺术,大家都原谅了老米的不诚实。在德语中,米希豪森成了吹牛大王的同义词,但大人孩子仍然陶醉于他那无法无天的谎言之中。
低俗的吹牛人只在吹自己,而高级的吹牛家则能给人带来许多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