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网盛上市后曾持续引发数波行业网站投资与发展讨论热潮,从年初第三次行业网站联盟“圆桌会议”召开、网盛科技声称要打造100个“中国化工网”,到阿里巴巴推出包括化工在内的四个行业分站,以及6月底网盛携手浙江省经贸委、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联合主办“2007中国行业网站投资与发展高峰论坛”,孙德良提出要从技术、内容、经营与资本四个层面实现与不同行业网站的合作,而之后阿里巴巴赴港上市计划的公布对综合电子商务与行业网站而言无疑又打了一剂强心针,让本已不平静的江湖更是风起云涌。
据统计,经历1998、1999和2003年的创业高峰,截止2006年底国内行业网站已有3000多家,预计到2007年底将达到4510家。增速也从两年前的28%提升到35%,预计2007年增长率将接近50%。一片欣欣向荣的电子商务与行业网站盛世似乎正在形成。实际上,情况远不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理想。
赚钱不多
言及行业网站必谈网盛科技,其实从网盛科技的年报数字来看,其增长高峰期在2004年,之后呈下滑态势。2003年、2005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6.7%、19.8%。而据其2007半年度的财务报告显示,07上半年主营收达3675万元,同比增长14.04%。相比腾讯、网易等网络概念股,无论是营收额,还是增长率,网盛科技都难与之匹敌。
另据统计,3000多家行业网站中,规模较大的约占10%,主要分布在化工、服装、五金等行业,年销售额在千万元级别;剩下90%的年销售规模则在300万-500万元之间,还剩下大多数长期不更新,或处于关闭边缘的行业网站,实际上大多数行业网站都在亏损的泥沼中挣扎。
风投不爱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道琼斯VentureOne 近日联合发布的中国区风险投资季度报告称: 2007年第二季度中国大陆风险投资交易为55笔,投资额达5.6亿美元,其中信息服务类公司, 包括博客、社交网络、维基和其它Web 2.0公司, 所获风险投资金额创历史新高,较第一季度增加了一倍,投资者在22笔交易中共投入2.09亿美元。联系前面的统计数据,不难发现电子商务与行业网站虽然不断地有新的进入者,但并未引起专业投资机构与投资人的注意。
相反,社区、SNS、无线等互联网应用虽然经历过寒冬,但几度春风的拂面已让这些行业快速成长。可见,行业网站离资本的宠儿的距离可能是一步,也可能在天涯。
拿什么来突破“天花板”
对于从业者而言,盈利与融资无疑是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的助推器,缺乏其中任何一个,或许还能走下去,如果两者都不成熟,那么,发展遭遇到“天花板”似乎成为一种必然。
而对于行业网站发展“天花板”问题,中国网库CEO王海波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行业网站只是搭建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他们进入电子商务的门槛很低”,“所以真正的B2B电子商务应该像沃尔玛、家乐福那样,真正在网上实现批量采购,且和传统产业紧密结合,否则一定玩不下去。”
实际上,无论是传统行业寻求互联网的机会,还是互联网在传统行业里探索发展空间,在国内都已有十数年的发展历程,虽然只诞生了携程、阿里巴巴、网盛等少数几个标杆企业,但掘金者们依然是热情未减,加之中小企业的数量增长到4200多万家,上网人数突破1.6亿,并保持持续增长,站在利好环境的角度,也就难怪从业者与观察者们得出一致结论: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结合既是互联网的发展道路之一,同时也是传统行业再度焕发生机的动力。
曾任慧聪IT事业部总经理并创办DM直邮领域知名品牌赛尔风标广告、现觅法网总经理的吴克铭先生认为,第一轮综合电子商务与行业网站走完以流量经营为核心的道路、赚了一点会员费与广告费之后,“线上门户、线下服务”的经营路线已经“浮出水面”。一方面,欲借道互联网的企业,一般都无法脱离建立切合自身业务的网站,网站作为低成本运作,或者说影响力扩散、用户聚合的窗口,扮演着“门户”的角色。具体而言,通过这个门户,运营主体可向外界传播产品与服务,面向客户群体提供增值信息,同时依托门户为客户提供服务需求、产品购买的通道、采集并挖掘访问者及客户数据与需求,而针对用户的个性化服务则多由线下渠道提供,诸如客服、渠道、售前、售中、售后、客户价值挖掘等,同时凭借互联网的力量优化这种线下服务的流程与效率。本质上讲,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实质性作用也就是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与质量、获得更广阔的影响力扩散通路上。在这其中,服务商将从直接服务提供者向“第三方”的立场进行角色转变。
比如金银岛提出“硬信用”与“全流程电子商务”概念,以“仓单交易”与“现货交易”首先集中在石化行业实现自动化的交易过程,虽然涉嫌游走在期货概念之上的一类“准期货产品”,但这种在B2B原有基础上迈进一大步的勇气不失有价值的探索。又如上文中“线上门户 线下服务”的提出者吴克铭,其创办了国内首家提供企业法务外包与律师委托服务的觅法网,这是一种以法律服务作为“商品”的交易平台。交易过程中,供应商是各地加盟的律师事务所,而需求方则是广大拥有法律服务需求的企业与个体客户。在整个法律服务过程中,觅法公司本身只是供需双方的撮合者与服务的第三方监督者,本身并不参与具体业务执行。从这套业务模式中,觅法网一方面依托“线上门户”,整合各地的优质律师事务所,面向加盟商提供市场调研、品牌推广、渠道与客户案源共享等专业服务,而盈利的主要来源则是其中的案源共享所能产生的佣金,而另一端面向企业与个体客户,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帮助客户选择、推荐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并且针对律所的服务过程进行跟踪,对服务效果予以回访与评估。(globrand.com)在这种交易状态下,无疑打破了“东奔西跑”、“向亲朋好友打听”、“比东家评西家”这类找律师打官司或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传统方法,不仅如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对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进行“货比三家”。
不可忽略的是,如法律服务这样的专业领域在运营成本上相对较低,同时不会涉及物流之类的问题。而涉及物流的行业电子商务网站如果依然想着给用户开商铺、发供求、依靠会员捞点钱,做出流量赚点广告费,不如将心思更多地投入到如何做好“线下服务”这一块。当然,一旦涉及到线下服务,其成本已非虚拟化经营可比,这也是众多行业网站们遭遇到的瓶颈所在。这个瓶颈的突破,却在于现金流渠道的开辟,辅助业务线支撑主营业务线,很多时候,这也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一个是解决当下的生存,一个是寻求未来更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