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立法和技术这两大手段,缺一不可。从根本上来讲,只有立法跟进,依法治网,违法严惩,才能彻底根除网络“毒瘤”。
■本报记者 廖鸿翔
斩断互联网就能斩断网络色情信息和盗版?停用所有手机就能剪断手机网络色情信息传播?这样因噎废食的处理方式不但简单粗暴,而且无法取得长治久安的效果。在九大部委的联合行动中,在媒体各界的频频曝光中,网络色情信息被暴露在了阳光之下。而如何解决这些社会毒瘤成为当务之急确又困难重重。利用技术扫黄看似快速高效,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技术升级使得这种方式很难一劳永逸。以法治黄、以法治网才是正道。
网络扫黄草木皆兵
如果你问网民,现在互联网什么最火?他们的回答恐怕只能是,现在断网最火。
当下九部门的联手行动,新闻媒体的地毯式报道,引发了各方对网络色情信息的极大关注,也触及到了产业链的方方面面,作为网络内容传输的运营商成为众矢之的百口莫辩。既然无法说清楚情况,只能是采取最为直接的行动。许多地方的监管部门就直接让运营商切断了网站的接入。先关停,再审查,最后恢复。按照这样的步骤,很多无辜的网站一并被累及。
由于国家整治力度之大,打击之严、时间之长,一时间,一些管理部门对网络色情信息的打击甚至到了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的状态。面对这种“紧张局势”,涉及的部门、企业和个人纷纷开始推卸责任,表明自己身家清白。
但大家一股脑凑热闹或是推责任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网络盗版、色情等内容不是中国互联网的独创,也不是就在中国泛滥。在世界上的很多发达国家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仅仅美国就有100多万个成人网站,这些网站有合法备案的也有非法的。一旦这些网站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青少年就很可能受到不良影响。
因此,对于盗版和淫秽色情内容借助网络进行传播,无论是借助传统互联网还是手机互联网这样的新媒体,我们都应当严阵以待,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养奸。但同时,也应采取更为审慎和科学的方式,在有效防范的同时,不影响互联网的繁荣与发展。
立法和技术两手抓
网络色情信息在许多国家都是一个顽疾,各国都有自己的高招。但总结各国的经验,不外乎是两个方面:立法和技术。
整治网络色情信息,立法和技术这两大手段缺一不可。工信部现在的整治计划比前期一股脑凑热闹的曝光更有实际意义,毕竟在将互联网翻了一个底朝天之后,现在是好好考虑怎么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交互性使其得以快速发展并聚集了大批网民。但是这种信息的传输方式尤其自身的特点,即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信息都能传递,因此在信息通信网络上不是一关就堵住色情信息。
技术防色情信息是有效果的,运营商应该在这方面多下功夫。目前国内使用的绿坝软件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互联网上普遍采用的敏感词或是关键词锁定的方式,虽然能够阻截部分非法内容,但是也存在不少“误杀”事件。由于中文的复杂性,简单的关键词拦截并不能达到最大效果。因此在技术上,大家能做的还很多。不仅仅是软件设计公司,运营商也应该参与到此类的软件开发中去,寻找适合信息通信网络特点的方式,从接入端对盗版或是色情内容先行屏蔽,争取把好“入门”关。
立法解决乃根本之道
但是有一点必须明确的是,技术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技术总是会发展会升级,今天运营商更新了监控设备,明天这些网络毒瘤的传播者又会采用新的软件躲避审查。因此,单纯依靠技术,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如在日本,盗版内容的下载并不是用我们所熟知的BT软件,而是另一种可以隐藏IP地址的传输方式,这给反盗版的追踪和查处都带来了很大的技术难度。
因此,要根除网络盗版和色情信息传播,根本上还是要依靠法律来制约。只有立法跟进,依法治网,违法严惩,才能彻底根治网络毒瘤。
为围剿网络色情,日本从2003年9月13日起实施《交友类网站限制法》。交友类网站在做广告时要明示禁止儿童利用,网站也有义务传达儿童不得使用的信息。日本各级警察部门目前都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实施“网络巡逻”。那些忧心忡忡的家长只要以这一法律作为保护伞,就能庇护自己幼小的子女,为其找寻一片净土。
虽然国情各有不同,但在未成年人保护上,各国的态度都是一致的。目前仅仅靠“运动式”的打击掀起一波网络反盗版反色情的高潮并不能获得长久的效力。
短时间对网络色情、低俗信息保护高压态势尽管能取得一定的收效,但往往会给整个产业带来巨大的震荡。这就好比一个人得了重病,下猛药医治或许能救回性命,但难免留下后遗症。与其如此,不如在得病之前就先做好预防。
我们应当通过立法的形式,将那些成熟的伦理规范适时地转化为法律法规,才能构筑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因为网络立法是一种硬性的法律手段,它借助国家强制力的威慑,不仅可以有效打击那些在网络信息传播活动中造成严重恶果的人,而且能为相关网络媒体的管理和网络信息伦理的建设创造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