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工信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当前各接入服务商要集中清理现存的未 备案网站、不准确网站备案信息和IP地址备案信息,要对本企业接入未备案网站的问题进行自查,并在6月底前 完成所有未备案网站的代备案工作。因网站主办者无法联系或拒绝配合代备案工作等原因,逾期仍未完成备案补办手续的,应停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ICP备案是建立网站的重要前提,请您务必提高对备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其作为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不要使自己的网站处于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状态,也请您积极配合我公司工作,将备案工作落到实处,务必不能让有备案问题的网站遗漏,按工信部规定要求,在我公司新购的主机、智能建网等产品都必须先进行备案才能使用,如果不备案,将无法使用,对于已经在我公司购买上述产品的用户,我们检查出有备案问题的网站,也会进行相应的处置,请用户务必确保您的网站已经备案成功,为了避免您的网站因为没有备案而关闭,我司将协助您做好一切网站的备案流程,备案专员QQ:468221506,如果逾期未办理,由此而引起的网站关闭或其他一切后果由您自负!
1、进一步提高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 工信部印发互联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方案
2、北京通信管理局转发工信部《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3、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5、《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188)